為什麼內地叫警察,香港卻叫差人呢?

最近香港立法會通過法案,刪除或修改了法律文件中「女皇陛下」以及「總督」等有殖民色彩的文字和表述。但在香港民間,有很多對政府公務人員特別是歲警察的俗稱,正來自於港英政府統治時期。

例如說「這裡有皇氣罩住」,就是指這裡有警察守衛或巡邏。因為英國女王伊麗莎白二世在1969年為了表彰香港警察的表現,就御賜「皇家」頭銜,稱為「皇家香港警察」,這就是所謂「皇氣」的由來。

另外,「阿Sir」也是香港人對警察的習慣稱呼,這是以前英國人對於長官、教師的專稱。在楊千嬅主演的港產片《新扎師妹》中,有一段「sir」字中文怎樣寫的情節就很搞笑。

香港人除了將警察稱「皇氣」及「阿Sir」之外,更常見的是稱他們為「差人」,而這個「差人」的稱呼,就是來自於更早的清朝統治時期。

在古代,管理地方治安的機構叫衙門,而執行差事的就成為衙差、差役或差人。而在鴉片戰爭之後,香港受到英國管治,開始建立警隊,所以香港人也將「差人」這個稱呼沿用下來,指代警察。

另外,英國統治香港早期,警隊成員大多也是印度人,而由於部分香港人喜歡將印度人和巴基斯坦人貶稱為摩羅差或者阿差,所以將警察稱為差人,實際上也有暗指這些外籍警察表現「差強人意」的意思。

要注意的是,「差」字是多音字,讀「caai1(猜)」就是指公務,而讀「caa1(叉)」就是指水平低。更有趣的是,「差人」是一個地道的中文詞匯,反而「警察」來自於日文。

古漢語之中原本也有「警察」這個詞,但是作動詞使用,指警戒監察。而「警察」作為名詞使用,是日本明治維新之後翻譯自英語「police」這個單詞的和制漢語。在清末,中國開始仿效歐美日建立治安管理制度,所以也直接采用了「警察」這個詞。 (網絡資源匯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