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媳婦」這個漢語詞匯,在我國不同的地區所指竟然差別甚大。可以指自己的妻子或兒子的妻子;也可指弟弟或晚輩親屬的妻子(前面加親屬稱呼),如弟媳婦、侄媳婦、孫媳婦等;還可泛指已婚的年輕婦女如小媳婦。
即使不加修飾,「媳婦」二字在南北所指也不同。
在北方,稱老婆為「媳婦」的比較多。
在南方,「媳婦」仍然是「兒媳婦」的代名詞,這在南方的農村尤為普遍,四川地區也不例外。而在四川地區,老婆則被稱為「婆娘」、「堂客」、「老妞ㄦ」、「老貓兒」等。
老派四川方言中,「媳婦」指兒媳婦,即兒子的妻子。
這其實是一個古義遺存。
從文字的角度看,「媳」字指兒子的妻子,時間更早。
「媳」本作「息」,就是「兒子」義,「媳婦」本作「息婦」,意思是兒子的妻子。
息:〈文言〉指親生子女,特指兒子。
《康熙字典》又子曰息。《東觀漢記》:此蓋我子息也。
《戰國策》:老臣賤息舒祺,最少。
《剪燈余話•洞天花燭記》:「今弱息及笄,議姻震澤,將納其次子為婿。」
但是受文字同化偏旁的影響,「息婦」變成了「媳婦」。
在南方農村,用得更多的仍然是「兒媳婦」義,可以看到古義的繼承和保存。
「媳婦」釋義為「兒媳婦」,在文獻資料中的使用引例。
宋•孟元老《東京夢華錄•娶婦》:「凡娶媳婦,先起草帖子,兩家允許,然後起細帖子。」
可以看出是家長為子女張羅婚事,媳婦自然是兒媳婦。
元•張國賓《合汗衫》第一折:「俺叫金獅子張員外,奶奶趙氏,小大哥張孝友,還有一個媳婦兒,是李玉娥。」
結合劇情,媳婦兒是兒媳婦。
元•關漢卿《竇娥冤》楔子:「竇秀才留下他這女孩兒與我做媳婦兒。」
竇秀才女兒時年七歲,劇中相當於謂做童養媳,還是是兒媳婦。
明•宋濂、王袆《元史•後妃傳二•裕宗後伯蘭也怯赤》:「後性孝謹,善事中宮,世祖每稱之為賢德媳婦。
世祖稱裕宗的皇後,自然是(賢德的)兒媳婦。
《兒女英雄傳》第二十九回:(張姑娘道)「這就見得姐姐知道我的心了。只是我雖有這條心,我到了淮安,見著公婆,是個才進門的新媳婦兒,不知公婆心裡怎樣,這句話我可不好向公婆說。
」新媳婦見公婆,自然是兒媳婦。
巴金《寒夜》六:「我十八歲嫁到你汪家來,三十幾年了,我當初做媳婦,哪裡是這個樣子?」
媳婦熬成婆,自然指自己從兒媳婦,熬成自己做婆婆。
四川地區,「娶媳婦」的動詞:接
四川地區,「娶媳婦」謂「接媳婦」,即是替兒子娶妻。多指迎親當日的儀式。
四川人問「你娃兒接媳婦沒有?」一般就是問行過儀式辦過酒席沒,不是指法律意義上的辦證。回答為「接了」或「沒有接」。
「接」又作「結」,「接」強調男方到女方家接新娘,如果是辦席當天必須用這個「接」。
「結」強調男女結成婚姻關系,結婚前後或日常閒聊,用「結」也是對的。如前述問答,因為民間默認辦席後關系即成。
清•劉省三《躋春台》卷一《啞女配》:「媽呀,富家子女嬌養性成,接到我屋,儼若先人,稍不合適,罵得難聽,不如莫要,免後淘神。」又卷二《捉南風》:「做到四十多歲,也積得四五十串錢,接個妻子,有三十多歲,都還體面,佃點田土耕種。」
這裡討個老婆作「接個妻子」,可見確實與媳婦有別。
清劉省三《躋春台》卷一《失新郎》:「莫非是在前生未放兒帳,才使我接媳婦失卻兒郎。」又:「既接媳婦,如何又將兒子失了?」又:「一尺五養到今二十已滿,才與兒接媳婦花燭合歡。」
以上三句,「媳婦」都與兒子呼應,表示兒媳婦。
民國三十二年《沿河縣志》卷十《學校志•社會教育》:「就是生男或育女,接媳嫁女和搬家,再有死亡和請人,都要分別報保甲。」
「接媳嫁女」,即「媳婦」與「女兒」對應,「媳婦」也不是自己妻子義,而是兒媳婦。
綜上,老派四川方言中,「媳婦」都不是指自己的妻子,而是指兒子的妻子即「兒媳婦」。
如今,受到普通話和電影電視劇的影響,很多四川地區年輕人也把自己老婆稱作「媳婦ㄦ」了。這是社會發展過程中語言跟隨演變的自然現象,不用刻意規避。(網絡資源匯編)